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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專利審查進度,快速拿到專利授權
- 分類:最新消息
- 作者:華訊知識產權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1-0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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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隨著我國專利申請量的持續增長,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逐步縮短專利的審評周期。至2021年,我國發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已經縮短至19.1個月,國知局2020年表示,未來4年,中國的專利審查周期將進一步壓減,已達到快速審查。那么,對申請人而言,是否可以主動采用加快專利申請的程序呢?如何縮短審查周期,最快拿到審查結果呢?本文從專利優先審查以及專利預審制度方面對目前國內存在的加快專利審查的程序進行了簡要的介紹。 一、優先審查 對于發明專利而言,由于其還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階段,因此其審查周期一般長于實用新型。對此,在發明專利審查過程中,就可以通過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來加快審查過程。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中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進行優先審查的,應當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內結案:(一)發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 優先審查可在發明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繳納相應費用后具備開始實質審查的條件時提出。那么是否所有發明專利都能通過優先審查來加快審查過程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提交優先審查請求需滿足以下六種情況之一: (1)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2)涉及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3)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更新速度快; (4)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5)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又向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提出申請的在中國首次申請; (6)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 此外,優先審查還需準備以下文件: (1)優先審查請求書; (2)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和相關證明文件; (3)除上述第(5)點外,優先審查請求書應當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或者省級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 (4)如申請人是企業,需上傳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可以選擇專利優先審查制度,加快發明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在優先審查合格后,專利授權時間一般為:發明7-12個月;實用新型、外觀2個月左右。 特別注意:同一申請人同日(僅指申請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的,對于其中的發明專利申請一般不予優先審查。 二、專利預審制度 專利預審是指保護中心為備案的申請主體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加快審查,縮短專利申請授權周期。專利預審制度具有審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以專利質量為導向、聚焦產業和新技術與關鍵環節的創新等為特點。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所預審的技術領域不同,下表是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名稱和各地需滿足申請的技術領域總結,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選擇: 選擇通過預審加快審查過程的專利則不限制其類型,即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均可通過預審通道審理。當申請專利滿足上述技術領域,則申請人可選擇相應的保護中心提交專利文件,通過預先審查并加快的案件,其授權周期會大大縮短,發明專利的授權周期從22個月縮短到6個月,實用新型則更短。 但是,對于申請專利預審的專利具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不得通過預審通道進行辦理的情況有: (1)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 (2)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 (3)存在低質量問題; (4)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注意,上述(2)規定了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不能同時通過預審通道,因此,申請人只能選擇一件走預審通道。 其次,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專利預審的,保護中心會針對專利提出預設意見通知書。對于第一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對于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若在申請人針對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作出答復后仍未滿足授權條件的,該專利申請自動轉為普通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以根據所要申請加快審查的專利申請的情況,在相應的保護中心備案后,申請專利預審以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 三、其他加快審查辦法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加快審查的程序外,申請人還可以在普通審查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來加快審查過程: (1)在提交專利申請時選擇提前公開,或者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來加快發明專利審查進程。專利審查過程中若未選擇提前公開,則在申請日起18個月后才會公開,對于未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專利,則會在初審合格后,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后才進行實質審查,這些都不利于加快審查。 (2)提交質量較高的申請文件,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形式上的錯誤,減少或者避免初審階段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補正書的機會,也省去了答復這些通知書花費的時間周期,有效縮短初審時間。在實審過程中,高質量的申請文件對技術方案的介紹全面,也會使審查員更快地理解發明方案內容,縮短審查員理解和檢索該專利的用時,準確客觀地判斷創新性是否符合要求,減少審查意見通知書下發次數,縮短實審周期。 (3)及時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發明專利在實審過程中,一般都會下發2-3次通知書,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是4個月,第二次以后的通知書答復期限都是2個月,收到通知書以后,申請人盡早提交答復意見審查員會盡早繼續審查,縮短周期。 無論選擇哪種程序,申請人都需要對自身專利申請的具體情況以及各程序的特點進行綜合考慮,選擇合適的程序來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程。
如何加快專利審查進度,快速拿到專利授權
【概要描述】隨著我國專利申請量的持續增長,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逐步縮短專利的審評周期。至2021年,我國發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已經縮短至19.1個月,國知局2020年表示,未來4年,中國的專利審查周期將進一步壓減,已達到快速審查。那么,對申請人而言,是否可以主動采用加快專利申請的程序呢?如何縮短審查周期,最快拿到審查結果呢?本文從專利優先審查以及專利預審制度方面對目前國內存在的加快專利審查的程序進行了簡要的介紹。
一、優先審查
對于發明專利而言,由于其還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階段,因此其審查周期一般長于實用新型。對此,在發明專利審查過程中,就可以通過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來加快審查過程。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中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進行優先審查的,應當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內結案:(一)發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
優先審查可在發明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繳納相應費用后具備開始實質審查的條件時提出。那么是否所有發明專利都能通過優先審查來加快審查過程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提交優先審查請求需滿足以下六種情況之一:
(1)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2)涉及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3)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更新速度快;
(4)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5)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又向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提出申請的在中國首次申請;
(6)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
此外,優先審查還需準備以下文件:
(1)優先審查請求書;
(2)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和相關證明文件;
(3)除上述第(5)點外,優先審查請求書應當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或者省級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
(4)如申請人是企業,需上傳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可以選擇專利優先審查制度,加快發明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在優先審查合格后,專利授權時間一般為:發明7-12個月;實用新型、外觀2個月左右。
特別注意:同一申請人同日(僅指申請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的,對于其中的發明專利申請一般不予優先審查。
二、專利預審制度
專利預審是指保護中心為備案的申請主體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加快審查,縮短專利申請授權周期。專利預審制度具有審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以專利質量為導向、聚焦產業和新技術與關鍵環節的創新等為特點。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所預審的技術領域不同,下表是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名稱和各地需滿足申請的技術領域總結,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選擇:
選擇通過預審加快審查過程的專利則不限制其類型,即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均可通過預審通道審理。當申請專利滿足上述技術領域,則申請人可選擇相應的保護中心提交專利文件,通過預先審查并加快的案件,其授權周期會大大縮短,發明專利的授權周期從22個月縮短到6個月,實用新型則更短。
但是,對于申請專利預審的專利具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不得通過預審通道進行辦理的情況有:
(1)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
(2)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
(3)存在低質量問題;
(4)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注意,上述(2)規定了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不能同時通過預審通道,因此,申請人只能選擇一件走預審通道。
其次,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專利預審的,保護中心會針對專利提出預設意見通知書。對于第一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對于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若在申請人針對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作出答復后仍未滿足授權條件的,該專利申請自動轉為普通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以根據所要申請加快審查的專利申請的情況,在相應的保護中心備案后,申請專利預審以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
三、其他加快審查辦法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加快審查的程序外,申請人還可以在普通審查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來加快審查過程:
(1)在提交專利申請時選擇提前公開,或者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來加快發明專利審查進程。專利審查過程中若未選擇提前公開,則在申請日起18個月后才會公開,對于未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專利,則會在初審合格后,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后才進行實質審查,這些都不利于加快審查。
(2)提交質量較高的申請文件,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形式上的錯誤,減少或者避免初審階段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補正書的機會,也省去了答復這些通知書花費的時間周期,有效縮短初審時間。在實審過程中,高質量的申請文件對技術方案的介紹全面,也會使審查員更快地理解發明方案內容,縮短審查員理解和檢索該專利的用時,準確客觀地判斷創新性是否符合要求,減少審查意見通知書下發次數,縮短實審周期。
(3)及時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發明專利在實審過程中,一般都會下發2-3次通知書,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是4個月,第二次以后的通知書答復期限都是2個月,收到通知書以后,申請人盡早提交答復意見審查員會盡早繼續審查,縮短周期。
無論選擇哪種程序,申請人都需要對自身專利申請的具體情況以及各程序的特點進行綜合考慮,選擇合適的程序來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程。
- 分類:最新消息
- 作者:華訊知識產權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1-04 13:44
- 訪問量:
隨著我國專利申請量的持續增長,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逐步縮短專利的審評周期。至2021年,我國發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已經縮短至19.1個月,國知局2020年表示,未來4年,中國的專利審查周期將進一步壓減,已達到快速審查。那么,對申請人而言,是否可以主動采用加快專利申請的程序呢?如何縮短審查周期,最快拿到審查結果呢?本文從專利優先審查以及專利預審制度方面對目前國內存在的加快專利審查的程序進行了簡要的介紹。
一、優先審查
對于發明專利而言,由于其還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階段,因此其審查周期一般長于實用新型。對此,在發明專利審查過程中,就可以通過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來加快審查過程。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中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進行優先審查的,應當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內結案:(一)發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
優先審查可在發明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繳納相應費用后具備開始實質審查的條件時提出。那么是否所有發明專利都能通過優先審查來加快審查過程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提交優先審查請求需滿足以下六種情況之一:
(1)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2)涉及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3)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更新速度快;
(4)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5)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又向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提出申請的在中國首次申請;
(6)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
此外,優先審查還需準備以下文件:
(1)優先審查請求書;
(2)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和相關證明文件;
(3)除上述第(5)點外,優先審查請求書應當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或者省級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
(4)如申請人是企業,需上傳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可以選擇專利優先審查制度,加快發明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在優先審查合格后,專利授權時間一般為:發明7-12個月;實用新型、外觀2個月左右。
特別注意:同一申請人同日(僅指申請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的,對于其中的發明專利申請一般不予優先審查。
二、專利預審制度
專利預審是指保護中心為備案的申請主體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加快審查,縮短專利申請授權周期。專利預審制度具有審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以專利質量為導向、聚焦產業和新技術與關鍵環節的創新等為特點。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所預審的技術領域不同,下表是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名稱和各地需滿足申請的技術領域總結,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選擇:
選擇通過預審加快審查過程的專利則不限制其類型,即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均可通過預審通道審理。當申請專利滿足上述技術領域,則申請人可選擇相應的保護中心提交專利文件,通過預先審查并加快的案件,其授權周期會大大縮短,發明專利的授權周期從22個月縮短到6個月,實用新型則更短。
但是,對于申請專利預審的專利具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不得通過預審通道進行辦理的情況有:
(1)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
(2)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
(3)存在低質量問題;
(4)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注意,上述(2)規定了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不能同時通過預審通道,因此,申請人只能選擇一件走預審通道。
其次,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專利預審的,保護中心會針對專利提出預設意見通知書。對于第一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對于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若在申請人針對第二次預審意見通知書作出答復后仍未滿足授權條件的,該專利申請自動轉為普通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以根據所要申請加快審查的專利申請的情況,在相應的保護中心備案后,申請專利預審以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度。
三、其他加快審查辦法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加快審查的程序外,申請人還可以在普通審查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來加快審查過程:
(1)在提交專利申請時選擇提前公開,或者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來加快發明專利審查進程。專利審查過程中若未選擇提前公開,則在申請日起18個月后才會公開,對于未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專利,則會在初審合格后,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后才進行實質審查,這些都不利于加快審查。
(2)提交質量較高的申請文件,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形式上的錯誤,減少或者避免初審階段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補正書的機會,也省去了答復這些通知書花費的時間周期,有效縮短初審時間。在實審過程中,高質量的申請文件對技術方案的介紹全面,也會使審查員更快地理解發明方案內容,縮短審查員理解和檢索該專利的用時,準確客觀地判斷創新性是否符合要求,減少審查意見通知書下發次數,縮短實審周期。
(3)及時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發明專利在實審過程中,一般都會下發2-3次通知書,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是4個月,第二次以后的通知書答復期限都是2個月,收到通知書以后,申請人盡早提交答復意見審查員會盡早繼續審查,縮短周期。
無論選擇哪種程序,申請人都需要對自身專利申請的具體情況以及各程序的特點進行綜合考慮,選擇合適的程序來加快專利在中國的審查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