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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2022第三屆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

      • 分類:最新消息
      • 作者:華訊知識產權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0-18 14:02
      • 訪問量:

      【概要描述】 2022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是由華訊知識產權和慶辰法律事務所舉辦的第三屆寫作競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宗旨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增強法學生綜合能力,明確法律文書在法學教育中的定位,引導法學生將寫作能力作為從事法律職業的重要基礎。有鑒于此,舉辦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期望通過此項活動,推廣國際知名法學院行之多年的法律寫作訓練與文化,以期對法律從業人的寫作能力提升貢獻綿力。 二、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華訊知識產權(以下簡稱“華訊”) 慶辰法律事務所 三、參賽對象 全國所有高校法學院本科及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競賽,僅限個人獨作,不接受合作作品。 (注:曾參加往屆華訊杯· 法律寫作競賽,但仍為法學院在校生,可繼續參加本屆競賽。) 四、授權 參賽者保留所提交論文的著作權,但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就本次活動對外發布新聞稿或進行其他宣傳活動,并授權主辦單位無償引用并發表所提交的論文(主辦單位將明確標示作者名以示尊重著作權)。 五、獎項設置 一等獎一名: 獎金人民幣3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二等獎三名: 獎金人民幣2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三等獎五名: 獎金人民幣1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優秀獎十名:?頒發榮譽證書 如經評分后分數相同時,按人數均分獎金;如投稿人數不足20人(含),則二、三等獎各減少2個名額。 六、競賽作文題目 本次競賽分為命題作文和自擬作文。參賽學生可以擇其一,自擬文章標題,語言限使用中文。 命題作文: 近年來疫情肆虐給國內民生經濟帶來重大傷害,而一些海外大藥企最近開發出了特效藥(例如美國輝瑞的Paxlovid)為疫情的未來帶來曙光。有人因而認為我國應該引用專利法中強制許可的制度,讓專利權人許可國內仿制藥企生產這些特效藥,以解國內燃眉之急。但有些人則持反對立場,認為強制許可將侵害專利權人的利益,長期來看對國內保護自主創新的環境營造反而是傷害。請表達你對這議題的立場并提出理由。 自擬作文: 參賽學生可以自擇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議題,該議題須有正反兩方的立場,參賽者必須表達其所選擇的立場及提出支持該立場的的理由。 七、格式與要求 1. 文章格式建議遵循法學短篇論述文(Essay)的寫作慣例。文章應包含明確的主題句(Thesis Statement)、理由(Reasons)及支持作者所采立場的結論(Conclusion)。 2. 腳注格式采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學研究》期刊體例。 3. 正文篇幅為3000字內。(不超過A4紙三頁) 4. 每位參賽者只能提交一篇參賽作品。 5. 語言限使用中文。 八、評分 評委會將對所有參賽論文進行雙向匿名評審,即所有稿件由主辦方統一接收后,將論文匿名傳給評審老師(主評審簡介見第十點)進行評分。 九、活動日期 參賽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月20日 評審時間: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31日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投稿方式與其他 1.請參賽同學一律將稿件發送至活動負責人李文倩女士,聯系方式:wenqian.li@chinaipic.com。(投稿時請備注:學校+姓名+參賽題目); 2.競賽規則由主辦方制定并解釋。 3.好的法律文書至少須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具備形式邏輯性。需提醒的是,邏輯并不等于概念或體系,邏輯強調的是一種推導的過程。 第二,文字具有表現力,用簡潔的文字精確表達作者的意思,用語模糊將予以扣分。特別提醒注意文句應符合中文文法。 第三,整體文風的說服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律師訴狀、法律意見書、論文),都是在試圖說服讀者接受其觀點。 建議閱讀一些國外判決,學習其文風及推理。另外,請參賽者自行上網了解Essay的含義及其架構,并可以參考侯慶辰律師的短片。(鏈接: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TkwNTA0NjA1Mg==.html) 以下是一段美國大法官Scalia執筆的一段判決文供參考: Allowing a counterclaim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also contravene the longstanding policies underlying our precedents. First, since the plaintiff is “the master of the complaint,”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enables him, “by eschewing claims based on federal law, … to have the cause heard in state court.”?Caterpillar Inc.,?supra, at 398–399. The rule proposed by respondent, in contrast, would leave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 state forum to the master of the counterclaim. It would allow a defendant to remove a case brought in state court under state law, thereby defeating a plaintiff’s choice of forum, simply by raising a federal counterclaim. Second, conferring this power upon the defendant would radically expand the class of removable cases, contrary to the “[d]ue regard for the rightful independence of state governments” that our cases addressing removal require. See?Shamrock Oil & Gas Corp.?v.?Sheets,?313 U.?S. 100, 109 (1941) (internal quotation marks omitted). And finally, allowing responsive pleadings by the defendant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undermine the clarity and ease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doctrine, which serves as a “quick rule of thumb” for resolving jurisdictional conflicts. See?Franchise Tax Bd.,?supra, at?11. For these reasons, we decline to transform the?longstanding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into the?“well-pleaded-complaint-or-counterclaim?rule” urged by respondent. (HOLMES GROUP, INC. v. VORNADO AIRCIRCULATION SYSTEMS, INC. 13 Fed. Appx. 961, vacated and remanded.) 主評審簡介 侯慶辰為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www.weewalkpets.com)創辦人及臺北慶辰法律事務所(www.chingcheng-law.com)之創所律師與執行合伙人。在創立華訊及慶辰之前,侯慶辰律師曾在一家臺灣智財法律事務所與一家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多年,之后進入產業界分別擔任過凌陽科技集團、藝墨文創集團與威盛電子擔任法務主管,累積豐厚之本地訴訟以及國際商業交易之經驗。 侯慶辰律師擁有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臺大法律碩士、政大商學碩士與美國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碩士學位。 扎實的學術訓練讓侯慶辰律師精熟于美國、中國及中國臺灣的法律。 此外,侯慶辰律師同時具備美國與中國臺灣雙律師資格,以及中國臺灣專利師證照,并持有中國大陸法律資格證書。 迄今執業逾二十年,熟悉產業運作之實態,專精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企業并購、資本市場、稅務訴訟、知識產權,并擁有豐富的民刑事與行政訴訟經驗,是企業法律顧問的不二人選。 學歷 :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賓洲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商學碩士(知識產權所)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研究員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證照 : 中國臺灣律師 中國臺灣專利師 美國紐約州律師 中國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 經歷 : 威盛科技法務經理 藝墨文創法務長 凌陽科技法務經理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巨群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所長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駐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與涉外法律服務平臺創始人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基地發起人 中國(江蘇)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南京江北新區)分中心專家庫專家 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技術專家庫專家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顧問 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知識產權智庫專家 南京江北新區海外聯誼會副主席 南京市海外聯誼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仲裁委員會委員 南京江北新區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兼任副教授 東南大學法學院 兼職導師 著作: 《醫藥專利的產業化》 ? ?

      2022第三屆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

      【概要描述】

      2022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是由華訊知識產權和慶辰法律事務所舉辦的第三屆寫作競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宗旨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增強法學生綜合能力,明確法律文書在法學教育中的定位,引導法學生將寫作能力作為從事法律職業的重要基礎。有鑒于此,舉辦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期望通過此項活動,推廣國際知名法學院行之多年的法律寫作訓練與文化,以期對法律從業人的寫作能力提升貢獻綿力。

      二、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華訊知識產權(以下簡稱“華訊”)

      慶辰法律事務所

      三、參賽對象

      全國所有高校法學院本科及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競賽,僅限個人獨作,不接受合作作品。

      (注:曾參加往屆華訊杯· 法律寫作競賽,但仍為法學院在校生,可繼續參加本屆競賽。)

      四、授權

      參賽者保留所提交論文的著作權,但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就本次活動對外發布新聞稿或進行其他宣傳活動,并授權主辦單位無償引用并發表所提交的論文(主辦單位將明確標示作者名以示尊重著作權)。

      五、獎項設置

      一等獎一名: 獎金人民幣3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二等獎三名: 獎金人民幣2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三等獎五名: 獎金人民幣1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優秀獎十名:?頒發榮譽證書

      如經評分后分數相同時,按人數均分獎金;如投稿人數不足20人(含),則二、三等獎各減少2個名額。

      六、競賽作文題目

      本次競賽分為命題作文和自擬作文。參賽學生可以擇其一,自擬文章標題,語言限使用中文。

      命題作文:

      近年來疫情肆虐給國內民生經濟帶來重大傷害,而一些海外大藥企最近開發出了特效藥(例如美國輝瑞的Paxlovid)為疫情的未來帶來曙光。有人因而認為我國應該引用專利法中強制許可的制度,讓專利權人許可國內仿制藥企生產這些特效藥,以解國內燃眉之急。但有些人則持反對立場,認為強制許可將侵害專利權人的利益,長期來看對國內保護自主創新的環境營造反而是傷害。請表達你對這議題的立場并提出理由。

      自擬作文:

      參賽學生可以自擇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議題,該議題須有正反兩方的立場,參賽者必須表達其所選擇的立場及提出支持該立場的的理由。

      七、格式與要求

      1. 文章格式建議遵循法學短篇論述文(Essay)的寫作慣例。文章應包含明確的主題句(Thesis Statement)、理由(Reasons)及支持作者所采立場的結論(Conclusion)。

      2. 腳注格式采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學研究》期刊體例。

      3. 正文篇幅為3000字內。(不超過A4紙三頁)

      4. 每位參賽者只能提交一篇參賽作品。

      5. 語言限使用中文。

      八、評分

      評委會將對所有參賽論文進行雙向匿名評審,即所有稿件由主辦方統一接收后,將論文匿名傳給評審老師(主評審簡介見第十點)進行評分。

      九、活動日期

      參賽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月20日

      評審時間: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31日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投稿方式與其他

      1.請參賽同學一律將稿件發送至活動負責人李文倩女士,聯系方式:wenqian.li@chinaipic.com。(投稿時請備注:學校+姓名+參賽題目);

      2.競賽規則由主辦方制定并解釋。

      3.好的法律文書至少須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具備形式邏輯性。需提醒的是,邏輯并不等于概念或體系,邏輯強調的是一種推導的過程。

      第二,文字具有表現力,用簡潔的文字精確表達作者的意思,用語模糊將予以扣分。特別提醒注意文句應符合中文文法。

      第三,整體文風的說服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律師訴狀、法律意見書、論文),都是在試圖說服讀者接受其觀點。

      建議閱讀一些國外判決,學習其文風及推理。另外,請參賽者自行上網了解Essay的含義及其架構,并可以參考侯慶辰律師的短片。(鏈接: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TkwNTA0NjA1Mg==.html)

      以下是一段美國大法官Scalia執筆的一段判決文供參考:

      Allowing a counterclaim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also contravene the longstanding policies underlying our precedents. First, since the plaintiff is “the master of the complaint,”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enables him, “by eschewing claims based on federal law, … to have the cause heard in state court.”?Caterpillar Inc.,?supra, at 398–399. The rule proposed by respondent, in contrast, would leave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 state forum to the master of the counterclaim. It would allow a defendant to remove a case brought in state court under state law, thereby defeating a plaintiff’s choice of forum, simply by raising a federal counterclaim. Second, conferring this power upon the defendant would radically expand the class of removable cases, contrary to the “[d]ue regard for the rightful independence of state governments” that our cases addressing removal require. See?Shamrock Oil & Gas Corp.?v.?Sheets,?313 U.?S. 100, 109 (1941) (internal quotation marks omitted). And finally, allowing responsive pleadings by the defendant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undermine the clarity and ease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doctrine, which serves as a “quick rule of thumb” for resolving jurisdictional conflicts. See?Franchise Tax Bd.,?supra, at?11.

      For these reasons, we decline to transform the?longstanding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into the?“well-pleaded-complaint-or-counterclaim?rule” urged by respondent.

      (HOLMES GROUP, INC. v. VORNADO AIRCIRCULATION SYSTEMS, INC. 13 Fed. Appx. 961, vacated and remanded.)


      主評審簡介


      侯慶辰為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www.weewalkpets.com)創辦人及臺北慶辰法律事務所(www.chingcheng-law.com)之創所律師與執行合伙人。在創立華訊及慶辰之前,侯慶辰律師曾在一家臺灣智財法律事務所與一家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多年,之后進入產業界分別擔任過凌陽科技集團、藝墨文創集團與威盛電子擔任法務主管,累積豐厚之本地訴訟以及國際商業交易之經驗。

      侯慶辰律師擁有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臺大法律碩士、政大商學碩士與美國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碩士學位。 扎實的學術訓練讓侯慶辰律師精熟于美國、中國及中國臺灣的法律。 此外,侯慶辰律師同時具備美國與中國臺灣雙律師資格,以及中國臺灣專利師證照,并持有中國大陸法律資格證書。 迄今執業逾二十年,熟悉產業運作之實態,專精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企業并購、資本市場、稅務訴訟、知識產權,并擁有豐富的民刑事與行政訴訟經驗,是企業法律顧問的不二人選。

      學歷 :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賓洲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商學碩士(知識產權所)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研究員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證照 :

      中國臺灣律師

      中國臺灣專利師

      美國紐約州律師

      中國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

      經歷 :

      威盛科技法務經理

      藝墨文創法務長

      凌陽科技法務經理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巨群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所長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駐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與涉外法律服務平臺創始人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基地發起人

      中國(江蘇)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南京江北新區)分中心專家庫專家

      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技術專家庫專家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顧問

      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知識產權智庫專家

      南京江北新區海外聯誼會副主席

      南京市海外聯誼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仲裁委員會委員

      南京江北新區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兼任副教授

      東南大學法學院 兼職導師

      著作:

      《醫藥專利的產業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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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最新消息
      • 作者:華訊知識產權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0-18 14:02
      • 訪問量:
      詳情

       

      2022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是由華訊知識產權和慶辰法律事務所舉辦的第三屆寫作競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宗旨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增強法學生綜合能力,明確法律文書在法學教育中的定位,引導法學生將寫作能力作為從事法律職業的重要基礎。有鑒于此,舉辦華訊杯·全國法律寫作競賽,期望通過此項活動,推廣國際知名法學院行之多年的法律寫作訓練與文化,以期對法律從業人的寫作能力提升貢獻綿力。

      二、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華訊知識產權(以下簡稱“華訊”)

      慶辰法律事務所

      三、參賽對象

      全國所有高校法學院本科及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競賽,僅限個人獨作,不接受合作作品。

      (注:曾參加往屆華訊杯· 法律寫作競賽,但仍為法學院在校生,可繼續參加本屆競賽。)

      四、授權

      參賽者保留所提交論文的著作權,但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就本次活動對外發布新聞稿或進行其他宣傳活動,并授權主辦單位無償引用并發表所提交的論文(主辦單位將明確標示作者名以示尊重著作權)。

      五、獎項設置

      一等獎名: 獎金人民幣3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二等獎名: 獎金人民幣2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三等獎五名: 獎金人民幣1000、頒發榮譽證書

      優秀獎十名: 頒發榮譽證書

      如經評分后分數相同時,按人數均分獎金;如投稿人數不足20人(含),則二、三等獎各減少2個名額。

      六、競賽文題目

      本次競賽分為命題作文和自擬作文。參賽學生可以擇其一,自擬文章標題,語言限使用中文。

      命題作文

      近年來疫情肆虐給國內民生經濟帶來重大傷害,而一些海外大藥企最近開發出了特效藥(例如美國輝瑞的Paxlovid)為疫情的未來帶來曙光。有人因而認為我國應該引用專利法中強制許可的制度,讓專利權人許可國內仿制藥企生產這些特效藥,以解國內燃眉之急。但有些人則持反對立場,認為強制許可將侵害專利權人的利益,長期來看對國內保護自主創新的環境營造反而是傷害。請表達你對這議題的立場并提出理由。

      自擬作文

      參賽學生可以自擇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議題,該議題須有正反兩方的立場,參賽者必須表達其所選擇的立場及提出支持該立場的的理由。

      七、格式與要求

      1. 文章格式建議遵循法學短篇論述文的寫作慣例。文章應包含明確的主題句、理由及支持作者所采立場的結論。

      2. 腳注格式采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學研究》期刊體例。

      3. 正文篇幅為3000字內。(不超過A4紙三頁)

      4. 每位參賽者只能提交一篇參賽作品。

      5. 語言限使用中文。

      八、評分

      評委會將對所有參賽論文進行雙向匿名評審,即所有稿件由主辦方統一接收后,將論文匿名傳給評審老師(主評審簡介見第十點)進行評分。

      九、活動日期

      參賽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月20日

      評審時間: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31日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投稿方式與其他

      1.請參賽同學一律將稿件發送至活動負責人李文倩女士,聯系方式:wenqian.li@chinaipic.com。(投稿時請備注:學校+姓名+參賽題目);

      2.競賽規則由主辦方制定并解釋。

      3.好的法律文書至少須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具備形式邏輯性。需提醒的是,邏輯并不等于概念或體系,邏輯強調的是一種推導的過程。

      第二,文字具有表現力,用簡潔的文字精確表達作者的意思,用語模糊將予以扣分。特別提醒注意文句應符合中文文法。

      第三,整體文風的說服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律師訴狀、法律意見書、論文),都是在試圖說服讀者接受其觀點。

      建議閱讀一些國外判決,學習其文風及推理。另外,請參賽者自行上網了解Essay的含義及其架構,并可以參考侯慶辰律師的短片。(鏈接: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TkwNTA0NjA1Mg==.html)

      以下是一段美國大法官Scalia執筆的一段判決文供參考:

      Allowing a counterclaim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also contravene the longstanding policies underlying our precedents. First, since the plaintiff is “the master of the complaint,”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enables him, “by eschewing claims based on federal law, … to have the cause heard in state court.” Caterpillar Inc., supra, at 398–399. The rule proposed by respondent, in contrast, would leave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 state forum to the master of the counterclaim. It would allow a defendant to remove a case brought in state court under state law, thereby defeating a plaintiff’s choice of forum, simply by raising a federal counterclaim. Second, conferring this power upon the defendant would radically expand the class of removable cases, contrary to the “[d]ue regard for the rightful independence of state governments” that our cases addressing removal require. See Shamrock Oil & Gas Corp. v. Sheets, 313 U. S. 100, 109 (1941) (internal quotation marks omitted). And finally, allowing responsive pleadings by the defendant to establish “arising under” jurisdiction would undermine the clarity and ease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 doctrine, which serves as a “quick rule of thumb” for resolving jurisdictional conflicts. See Franchise Tax Bd., supra, at 11.

      For these reasons, we decline to transform the longstanding well-pleaded-complaint rule into the “well-pleaded-complaint-or-counterclaim rule” urged by respondent.

      (HOLMES GROUP, INC. v. VORNADO AIRCIRCULATION SYSTEMS, INC. 13 Fed. Appx. 961, vacated and remanded.)

      1. 主評審簡介

      侯慶辰為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www.weewalkpets.com)創辦人及臺北慶辰法律事務所(www.chingcheng-law.com)之創所律師與執行合伙人。在創立華訊及慶辰之前,侯慶辰律師曾在一家臺灣智財法律事務所與一家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多年,之后進入產業界分別擔任過凌陽科技集團、藝墨文創集團與威盛電子擔任法務主管,累積豐厚之本地訴訟以及國際商業交易之經驗。

      侯慶辰律師擁有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臺大法律碩士、政大商學碩士與美國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碩士學位。 扎實的學術訓練讓侯慶辰律師精熟于美國、中國及中國臺灣的法律。 此外,侯慶辰律師同時具備美國與中國臺灣雙律師資格,以及中國臺灣專利師證照,并持有中國大陸法律資格證書。 迄今執業逾二十年,熟悉產業運作之實態,專精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企業并購、資本市場、稅務訴訟、知識產權,并擁有豐富的民刑事與行政訴訟經驗,是企業法律顧問的不二人選。

      學歷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賓洲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商學碩士(知識產權所)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研究員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證照

      中國臺灣律師

      中國臺灣專利師

      美國紐約州律師

      中國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

      經歷

      威盛科技法務經理

      藝墨文創法務長

      凌陽科技法務經理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巨群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南京華訊知識產權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所長

      臺灣慶辰法律事務所駐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與涉外法律服務平臺創始人

      華訊·國際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基地發起人

      中國(江蘇)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南京江北新區)分中心專家庫專家

      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技術專家庫專家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顧問

      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知識產權智庫專家

      南京江北新區海外聯誼會副主席

      南京市海外聯誼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

      南京仲裁委員會委員

      南京江北新區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兼任副教授

      東南大學法學院 兼職導師

      著作:

      《醫藥專利的產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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